【香港中通社5月3日電】台北消息:台灣「立法院」3日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針對非法繁殖大幅提高罰則,由現行的5至25萬(新台幣,下同)的處罰,提高到10至300萬元。而檢舉民眾最高可獲得檢舉案件裁罰額度20%的獎金。
「立法院」當日三讀通過條文明訂,未經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的罰鍰從原本的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提高到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業,拒不停業者,按次處罰。對於這些供繁殖、買賣或寄養的特定寵物,法案也明訂,未來主管機關可以將其沒收。
提案的中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指出,非法業者的棄養是流浪犬貓主要來源,動物保護法在2015年修正時,已將寵物絕育明列為飼主責任,強化特定寵物源頭與流向管理。王育敏表示,過去動保法的罰則太輕,沒有辦法達到嚇阻非法業者的效果,希望修法後能發揮實質的嚴懲效果。
另外,針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刪除現行公寓大廈不得飼養動物的惡法,現於內政委員會待審中,王育敏強調後續將會持續追蹤進度。
而日前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於運送過程中造成數十隻狗熱衰竭死亡的慘劇,王育敏也將提案,修正動物保護法第25條,提高虐待動物者的刑責,以有效嚇阻虐待動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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