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中新社上海5月3日電】(李姝徵王治國)近年在上海高檔餐廳、尤其是在日料餐廳中新西蘭鰲蝦頗受人們青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3日下午針對一起過期新西蘭鰲蝦流入市場案一審宣判,8名被告分別獲刑並處罰金,一被告單位被處罰金。
2015年6月,經營進口冷凍海鮮品批發的某外資企業,也是中國唯一新西蘭鰲蝦的代理商向上海警方舉報,他們通過中間人沈某委託上海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銷毀的總共約12000箱、70餘噸,價值30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的過期新西蘭鰲蝦,竟然又出現在市場上。
警方發現,是沈某在其中搗鬼。2015年4月,曾經從事環衛行業的沈某聽說有過期鰲蝦要銷毀的消息後,借用上海某實業公司的垃圾運輸資質及證照材料,與外資企業口頭預定,以每噸1000元的價格承攬了這批蝦的銷毀業務。
然而沈某並未履行銷毀協議,12000箱鰲蝦祗有極少部分被銷毀。沈某等以每斤1元不等的價格,將這批超過保質期的新西蘭鰲蝦分別銷售到上海市區和江蘇濱海、啟東等地,由謝某坤、茅某生等人銷售。
浦東法院認為,被告人沈某、沈某華、唐某勇、謝某坤、茅某生、高某宏、劉某準明知涉案鰲蝦是超過保質期食品而仍予以銷售,其中被告人沈某、沈某華、唐某勇的銷售金額為10.5萬元,謝某坤、茅某生的銷售金額為60萬元,高某宏的銷售金額為60萬元,劉某準的銷售金額為9.51萬元,均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法院方面又認為,被告單位宇翔公司明知涉案鰲蝦是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仍購進並銷售,銷售金額為11.853萬元,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告人張某財作為該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日浦東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沈某等5人分別被判9個月到1年3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分別處2萬元到11萬元不等罰金;被告人謝某坤等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到5年不等,處15萬元到35萬元不等罰金;被告單位上海宇翔公司處罰金5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涉案鰲蝦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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