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漢生
【特訊】消委會執行委員會全職委員陳漢生昨日表示,新消保法修法已進入最後階段,預計今年內可進入立法程序。目前消委會沒有調查取證職權,據諮詢結果,新消保法考慮賦予消委會強制取得資訊權,包括所有商品和服務,相信有助政府更深入客觀地評定消費市場是否健康。
陳漢生表示,新消保法修法已進入最後階段,正在針對少部分條文的可操作性作出調整,預計今年內可進入立法程序。主要修訂方向是加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索賠權,法案條文建議經營者有義務標示所有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需要知悉的資訊,包括價格、售後服務、商品特點等十多項;法案主要針對打擊具誤導性和威嚇性的營商行為,作出行政違法的處罰;同時,清晰經營者與消費者需遵守的權利和義務,並提供處理爭議的法律依據。
另外,他指出,目前消委會沒有調查取證職權,據諮詢結果,新消保法考慮賦予消委會強制取得資訊權,包括所有商品和服務,相信有助政府更深入客觀地評定消費市場是否健康。
制訂競爭法需社會共識
關於制訂公平競爭法律,經濟局局長戴建業表示,現行《商法典》有規範企業主之間的競爭規則,而競爭法涉及的社會層面比較廣泛,一些跨行業的競爭條例需要社會對其有深入的瞭解和認識,達成共識,而當局亦需要時間進行更深入的研究,才可開展相關立法工作。他又稱,當局未來會邀請不同地區的專家學者來澳,對競爭法進行深入介紹,相信待社會各階層對競爭法有更多、更深入的認識後,再進行相關立法工作會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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