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關系統供應服務商在故障事件中無需受罰
澳門論壇昨日探討上月三十日本澳口岸通關系統故障事件,出席的治安警行動廳廳長劉運嫦表示,故障當日有部分在離境大堂的自助通關閘口失靈,警方經重啟系統和嘗試修復後,發現問題延伸至整個自助過關系統,已即時向上級和行動控制中心匯報,並抽調人員加班,以及通報珠海當局減慢放行出境人流。她強調,在故障當日警方已實行適切的措施,將影響減至最低,亦見到有一定效果。
對於故障發生期間,警方改由人手櫃台驗證處理,劉運嫦澄清,人手處理,並非如外間傳聞以人手抄寫旅客資料,實際是引領部份旅客到調度台,作為臨時登記地點,將旅客資料傳入電腦,模式相等於現在人手通關操作。
對於系統故障令影響通關達兩小時,當局會否處罰供應商。保安部隊事務局資訊處處長敖國廉表示,根據合約條款訂明一旦發生故障,供應商需要多久到達現時和解決問題等,在今次事件上供應商基本符合合約要求,所以沒有作出處罰。但已要求供應商提供改善方案,防止問題再發生。
敖國廉又稱,現時當局已設立了修復預案,優化通關系統的後備方案,並建立獨立運作系統。若再次發生故障,修復和後備系統會同時運作,相信修復時間會很短。
澳大政府與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陳建新認為,當局不單要探討通關系統升級的問題,亦要向市民發佈事件的即時情況、預計等候時間等資訊,讓市民心中有數。
電腦學會會長尤勝當認為,政府有必要投放適當資源穩定通關系統,建立有效的機制,保障系統穩定,及時應對突發事件。
口岸系統故障阻通關
供應商符要求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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