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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基會七不思議:藝文特別篇

2016-06-14 11:20

十大藝文團體資助排行榜

2014年度澳基會資助/同年部分單項文化藝術類活動資助

旅遊局豪擲2千萬於今年底與澳門影視製作文化協會合辦「第一屆澳門國際電影展暨頒獎禮」,但同一個會剛在2015年4月才跟科大電影藝術研究院合辦一個「第一屆澳門國際電影展」,令人有一種錯亂的感覺。

《原创作品:建党90周年——《辉煌岁月》邮册》,關於這本書實在再找不到資料。歡迎讀者提供資料,好歹那可是花了澳門人150萬來出版的書。 

熱潮已退的「黃鴨」登陸澳門,竟獲澳基會及旅遊局批出250萬資助。

歷年「澳門筆會」獲資助(來源:政府公報)
香港有「九大藝團」,分別是音樂、舞蹈、戲劇範疇的專業藝團,在藝術造詣、行政能力、觀眾拓展、節目製作等方面均具領先地位,這些藝團得到香港藝術發展局和康文署的三年資助,金額遠高於其他中小藝團,發展穩定,要開展和承擔的項目也很多。
為壯大澳門的民間藝團,政府好像也嘗試研究是否要推動像三年資助等方式,想加大力度讓一些藝團有穩定的發展,逐步邁向專業化。不過,當政策還是十劃未有一撇時,澳基會已用數字來說話了。本地民間藝團一般每年9月都會很忙,因為要向文化局遞交「年度資助計劃」的申請,通常在這個月寫計劃書都寫到嘔,但無論怎樣努力,一年也不可能得到過百萬資助,但在澳基會,這一切都是可能的,而且早已推行。翻查2015年《特區公報》,一年可獲過百萬、甚至近千萬資助的文化社團約有10個(見圖) ,而且不少團體的資助多年來都相當穩定。
需要補充的是,十大排行榜中,澳門葡人之家協會(1000萬)及中華文化交流協會(446萬)並非純藝文團體,由於澳基會及團體本身沒有更多公開資料,因此無法得知其藝文活動所佔的比例,但這些跨界團體都有實際參與或舉辦文化藝術活動,港產商業電影《十月初五的月光》便是以中華文化交流協會名義申請到1170萬(首期資助),故列入榜中。
按性質分類,上榜的音樂類團體最多,佔了4個,包括青年交響樂團(842萬) 、粵劇曲藝總會(600萬)、長虹音樂會(325萬)及推廣流行音樂創作的夢想計劃協會(165萬);藝文空間則有3個,分別是婆仔屋(900萬)、瘋堂10號(450萬)及聯興藝文社區(250萬);劇社只有「戲劇農莊」成為惟一的代表(405萬)。
其實真的不是錢的問題。對一個真正的職業藝團來說,一年的經費不止數百萬,上述當中不排除有非常用心和有實力的藝團,現在所得可能都不足以支持合理營運,藝團的努力相信自有公論。
問題是機制。資助本身是一個地方文化發展和政策的一種體現,澳基會的資源比掌管文化的部門高出許多,審批權力也大許多,政策和機制更需要向公眾詳細交代。到底是基於一個什麼樣的文化政策來對這些社團進行大額資助?它對藝術的評定是怎樣的?批給金額的機制是如何決定的?有什麼評估機制來監督這些團體的活動質素?根據什麼準則來決定下年批出相同甚至更高的金額,甚至年年如是?
根據現時文化局的資助政策,本地大多數藝文團體都只能按計劃逐年收取不同的資助,不可能有穩定和長遠發展時,為何基金會卻可以年年批出相近的數百萬元資助?無論如何翻遍澳基會的網站,都找不到半隻字與上述問題相關,從上述團體和資助數據中,也看不出可以合理解釋上述問題的端倪。
粗暴干擾文化生態
在完全沒有文化政策與合理評審機制之下的批給,就只能是不公平的批給。如果稍有留意本地的藝文狀況,可以隨處在澳基會的資助數據中看到各種難以解釋的案例:
為何一個一年只搞三、四個活動的團體可得過百萬?而另一些只得不到十萬?為何有機構出一本書可得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另一個出書只有三萬?不合理、不公平的數據多不勝數。當無法從審批中看到對藝術質素和文化發展的準則和方向時,澳基會不合理不公平的資助方式,是對整個文化生態進行粗暴的干擾和破壞,它同時剝奪了很多正在發展中藝團的機會和生存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十大藝團當中不少團體的組織成員都有互相重疊,大家關係密切到真是難分彼此。 如「澳門演藝人協會」與「夢想計劃協會」,前者會長為徐智勇(小肥),理事長鍾楚霖,而後者夢想大使為徐智勇(小肥),會長為鍾楚霖。「夢想計劃協會」榮譽會長和名譽會長眾多,當中有多人同時兼為其它機構或協會的主理人,如李沛霖、崔世平分別為「中華文化交流協會」的主席和理事長,成員梁慶庭則兼任官方文產基金會主席。
一年獲得高達900萬資助的婆仔屋,由仁慈堂與藝竹有限公司合作營運,婆仔屋文創空間主席、藝竹公司股東馬若龍同時亦是澳基會信託委員會委員。聯興藝文社區及瘋堂10號皆有坊會背景,前者的營運單位澳門文化產業推廣協會理事長黃少春,同時亦是望德堂創意產業協會理事兼秘書長。
儘管十大藝團佔有壓倒性的資源優勢,但一場大騷已隨時超過這些團體的年度資助,甚至是2、3倍之差。例如:2014年舉辦的第56屆亞太影展獲得高達1千萬資助,同年388項獲澳基會資助的表演類活動才花了2700萬,131個出版項目才批了870多萬。
近年突然冒出不少掛著澳門招牌的商業電影展及頒獎禮,平均每年有3、4個,名字也差不多,令人搞不清邊個打邊個,甚至發生鬧雙胞事件。這些影展、電影節如不涉及公帑,純粹商業運作,那當然無問題。但花大筆公帑只是搭台為別人唱戲、買一個光環,又有何效益?上述地區性影展純粹跟著贊助走,哪裡有資源便在哪裡辦。話說亞太影展在澳門辦了兩屆後,便因財困停辦了兩年,第57屆延至今年才在中國舉行;《亞洲電影大奬》原是香港國際電影節的其中一項活動,同樣是2014年開始搬到澳門,在最近2屆獲得澳基會共600萬資助。神奇的是,這些電影盛事大都無澳門人參加,與澳門電影無關,甚至大部分澳門市民都不知道有辦過。
頒獎禮、行紅地毯雖是重頭戲,但只是整個電影節的其中一環。高水準的城市會將電影節當成文化藝術活動來辦,每年主題表達不同面向的人文關懷,市民有機會欣賞更多不同類型電影,另有一系列為業界而設的交流、洽談合作和買片的專場活動。
第一之後再第一
近年多個內地城市都有舉辦電影節,澳門也硬要趕上這場熱鬧。社文司長譚俊榮一聲令下要將澳門打造成「亞洲康城」,旅遊局即豪擲2千萬於今年底與澳門影視製作文化協會合辦「第一屆澳門國際電影展暨頒獎禮」。最搞笑的是,同一個會剛在2015年4月才跟科大電影藝術研究院合辦一個「第一屆澳門國際電影展」,百分百完全同名,霎時間令人有一種錯亂的感覺。看來為了這「第一」,主辦單位相當執著。
獲基金會1千萬資助的「亞太影展」,其實在國際上只屬四級影展,層次不算很高,為何政府要再花更多錢贊助一個六級影展?而不是投放在培養人才、鼓勵本地創作上?影展即使規模再盛大,也只是一場明星秀,回頭看澳門本地電影發展,猶如穿了一件加加加大碼的名牌大衣,更顯瘦骨嶙峋。
文化局在2014年首推「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經過一輪評審後選出最多8名補助者,每張專輯最高可獲20萬補助。但原來根本不用如此複雜,在澳基會,一切都是不可思議地變得有可能的。
同在2014年,澳門中華聯誼會向澳基會申請一項《常回家看看》音樂專輯後期製作的資助,便輕鬆拿到130萬。這到底是一張什麼專輯?哪位巨星之作?在本地音樂人中找不到資料,還是百度百科夠幫忙。原來這是內地音樂人戚建波的歌曲精選集,《常回家看看》一曲十幾年前已紅遍內地,另外戚先生還有《中國娃》、《開門紅》等作品榮登央視的春晚。但既是經典,那便不愁沒有商業價值,不怕在內地發行回不了本,何以澳門政府要補貼內地企業做生意?
這專輯無論作曲填詞、主唱,還是後製、發行單位等,全部與澳門扯不上任何關係,卻要用130萬公帑資助大陸十幾年前的紅歌出版。這個錢,在本地可以資助6張半音樂專輯出版了,文化局對一齣本地電影的補助額,最多也只有150萬。然而,這機會並不屬於澳門人。
《常回家看看》 戚建波創作歌曲精選珍藏版(四碟裝) 受資助者:澳門中華聯誼會 出品人:周建潮 出版單位:中國唱片總公司出版資助 金額:130萬澳門元
另外,書籍出版也有突出之作。一般基金會資助出書多是三、五萬左右,然而《澳門月刊》讀者公益慈善會在2014年出版了一本慶祝回歸15周年《輝煌歲月》大型宣傳畫冊,得到150萬資助;由《現代澳門日報》與《華澳日報》聯合出版的慶回歸特刊,獲80萬資助。印報紙的成本比出書少一些,同是製作慶回歸紀念專版,《力報》母公司中匯國際傳播及新濠江報業集團分別拿到50萬至45萬資助。
在澳門要出一本書一點也不容易,本地缺乏出版社,寫作人大多只能尋找資助或自資出版,但有關當局到現在仍未有專門推動本地出版的計劃,長期以來除了官方出版外,民間出版零落。但原來基金會除了自己出書大手筆外,資助出版宣傳回歸的書籍同樣領先,遠遠抛離還在數著三萬、五萬不夠支付印刷費的本地出版,更向眾多為了支持出版而心甘情願收低報酬或無償付出的作者、編輯、設計師們,刮了狠狠的一大巴掌──誰叫你們不出版宣傳回歸的書?!不過當然,也不是誰想出,就能出的。這點大家都明白。
關於這本書,除了在一個大陸網站上找到一句「原创作品:建党90周年——《辉煌岁月》邮册」和一張圖片外,實在再找不到資料了。歡迎讀者提供資料,好歹那可是花了澳門人150萬來出版的書。
在澳基會的資助數據中,竟看到有人申請資助來購買自己出版的書籍。雖然金額不算高,只是區區一萬多元,但此舉用意實在令人不解,而此舉也正正顯示出,有好多申請這些公共資源的人,都沒有去細想「資助」是什麼?沒有理解「資助」的社會道德責任,申請者是同樣具有的。社會資源就算再多都是有限的,你的申請無形中就在影響著其他許多人。「資助」是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去得到援助的措施,不是給你進行個人事務,不是個人或社團的提款機,不是用來謀取私利、鞏固特權的工具。
在某年的政府年度施政報告中,文化局曾出現「澳門文學館」的計劃。馬上引來喜愛文學者們的一陣小歡呼。不過這個文學館似乎一直在「籌建」中,漸漸也沒了聲氣。
而香港在2013年,一班作家自資在富德樓籌建了「香港文學生活館」,來推動香港的文學出版,報上說他們計劃於未來一年舉辦多個活動及課程,包括由作家主持寫作坊、詩聚、焦點讀書會或文學講習等。消息令人興奮,活動也都好吸引。 香港文學生活館也向公眾籌集種子基金,目標是30萬──「作為購入基礎設備、出版、發行會訊、舉行小型展覽之用。而日常行政開支,包括租金及一名全職行政人員薪酬,則需一年15萬左右。」這點資金算什麼?就憑澳基會對本地文學的支持,以澳門筆會為例,每年資助金額皆相當穩定,2015及2016年均獲資助95萬,2015年加上其它政府資助總金額多於百萬,今年,澳門筆會更得到社文司資助了一百四十三萬,來進行一項活動──「澳門筆會劇本工作坊」,即今年到現時為止,筆會已有二百三十八萬資助。如果像香港那樣有志氣地自己搞個文學館?根本不用等政府到頸長,也完全無須向公眾籌集資金,光是筆會就有足夠資金,想有就有。
不過澳門作家們不會想這些傷神的東西,無須像香港作家那樣憂慮生存空間,不須為作品有沒有人購買而煩惱,甚至出書也已有安排,更不須像香港作家那樣出來做工作坊辦課程,為籌募經費推動澳門文學發展而搖旗吶喊,文學館這種事,還是等天上掉下來比較好。 其實有沒有文學館真的不是那麼重要,重點在於,這個城市,有幾多個真正讓我們敬佩的作家,有幾多真正值得我們自豪的文學作品,可以放進去?
澳基會不是一日建成的
在查找數據時,我們很容易就被種種不合理的現象而生氣、咆哮,為政府制度的崩壞而感到悲哀、絕望。然而,靜下來細想,我們的世界是由我們組成的,澳基會之所以腐敗至此,難道真的只是制度的崩壞?真的與我們無關?
既然作為活於這個社會中的公民,無論是否申請資助的一方,我們都有權利和義務去監察社會公共財產的分配,而作為掌管最大資源的權力者,他們對公共財富的管理和支配,本身就是一種社會道德的體現,資源分配的同時也必須進行維護,維護絕大多數人的財富,當權力者在資源分配的過程中沒有基於道德的立場來作出合理和公正的分配時,無法對真正處於邊緣和弱勢者施以合理的援手,反而傾向於助大權勢者的力量時,這種分配其實就是一種剝奪。而有能力得到較多資源而沒有對制度作出懷疑和批判的人,這些人雖然自覺事不關己,既不是設定制度的一方,資源的獲得也有正當的立場,但其實這些保持置身道外的人亦是制度的同行者,正在默許公共財富的不合理和不公義分配,成為不道德的同謀者,久而久之,這種不義的社群紐帶愈結愈緊,彼此的依附愈來愈深,監督之力愈加瓦解,權勢者在沒有監督之下日益腐化,整個社會的道德崩壞得以形成。因此,請不要再說,這只是澳基會的錯,與你我無關。
(更多藝文資助怪談,可網上重溫: 《日防夜防──澳門人失去的,何止區區一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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