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山中街公屋項目動工後疑對附近高齡舊樓結構造成影響被迫停工,問題在於該處不宜建三層地庫,政府已與承建商解除合同,將修改圖則重新招標,至今項目仍處於停滯狀態。總結有關項目的教訓,可歸結於事前的勘探監測工作不到位,對周邊殘舊樓宇的情況未準確評估,導致公屋興建計劃落空,同時由此引致的官司、修改圖則、重新招標等工作,不僅加重公共行政負擔以及無法有效使用公帑,更重要的是施政承諾無法兌現,有損政府公信力。公共工程多為人詬病,政府對失敗的經驗教訓應引以為鑒,避免重蹈覆轍。
有居民反映,政府打算在祐漢第八街原舊諮委辦事處興建二百個公屋單位,在已經發出的規劃條件圖中顯示將興建地下公共停車場,事實上,該地雖原屬公屋用地,但是,時過境遷,現時該處周邊的樓宇樓齡都高達三、四十年,特別是只有一巷之隔(約三米左右)的順利樓,原是舊區重整首個發展項目,不少居民擔憂有關公屋項目會否出現如台山中街公屋項目同樣的情況,影響周邊樓宇的結構安全。希望政府做足事先的勘探評估工作,以免又似台山中街公屋項目出現「地庫累事」等問題。
為此,議員陳明金提出質詢如下:
一、台山中街公屋項目,去年已與承建商解除合同,政府表示會修改圖則、重新招標,一年時間過去,項目進展幾乎處停滯狀態,修改圖則不建地庫,能否確保附近高齡樓宇結構不受影響?政府表示,該地興建公屋計劃不變,工程何時能夠重啟?
二、政府迎合社會期望規劃土地建公屋是好事,但是,選址前應充分評估區域的人口密度、周邊樓宇情況、地質勘探條件等,才能在未來建設過程中事半功倍,畢竟台山中街公屋項目前車可鑒。原舊諮委辦事處所在地建二百個公屋已發出規劃條件圖,政府有否做足事前勘探評估工作?選址、規劃、建設部門有無就各項條件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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