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捐贈器官公平分配
伍慧兒籲設獨立部門處理輪候
【本報消息】鏡湖護理學院助理教授伍慧兒表示,器官捐贈在法律的基礎下要體現無償性、公平性和透明度,所以建議政府未來開展器官移植時,成立獨立的器官移植部門,設立非醫院人員的器官移植主任,做好器官捐贈者登記和受贈者輪候的工作。
保密資料確保公平
伍慧兒表示,器官捐贈一定是自願無償的性質,捐贈者一定要出於自願,同時要體現公平性,故必須做好捐贈者和受贈者的保密。尤其本澳地小人多,捐贈者和受贈者之間可能是認識的。捐贈的器官是重要的資源,按規定公平分配十分重要,政府應訂立相關準則,再按準則去分配。建議政府成立獨立的器官移植部門,設立器官移植主任,制訂中央捐贈和輪候名冊,由專職人員、非醫生和護士擔任,獨立於醫院的醫療運作,體現公平和透明度。
世界器官移植約有五十至六十年經驗,未來本澳醫護人員可到外地學習和培訓,累積經驗後,再擴大器官移植的範圍。器官捐贈需要長期跟進,涵蓋相關技術和術後照料的知識,所以康復、延續照顧、器官處理、管理人才也應接受培訓。未來器官移植應從政府醫院率先開展,但受贈者可能在鏡湖醫院,所以政府要盡快推行電子化醫療,讓兩院病人的資訊互通,達到公私營醫療配合。
從小教育助人自助
她引述中國器官移植發展基金會理事長黃潔夫的一句話“器官移植不是判斷醫療技術高低,而是反映社會的文明及和諧程度”。器官移植的推行視乎地方的文化、社會價值觀,個人與社會關係。一些西歐地區崇尚助人理念,利他主義,推行比較成熟。由市民知情同意,轉變為推定同意。當地的市民足十八歲後,每人都成為捐贈者,同時每人都可能成為受贈者。當然世界更多國家和地區,包括中國、香港和台灣都是讓市民自願參與,用比較軟性的方法。
缺乏器官源是全世界器官移植所面對的共同困難。器官移植推行不順利,往往是捐贈者同意,但最後一刻家人反對,主要是難跨越心理障礙,家人不希望至親死後或健康的情況下有身體缺失。不少推行器官捐贈的國家或地方均出現器官捐贈高登記率,但成功捐贈率低的情況。本澳未來器官捐贈應走自願性質,她希望政府要加強宣傳,從小教育,讓市民認識到成為捐贈者,也可能成為受贈者,是公平的,不一定全是犧牲,也是對社會進步的支持。衛生局也要做好宣傳,令市民對本澳器官移植技術和團隊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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