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運行不可或缺的重要條件,在保證國有資產安全、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經濟秩序、防範金融風險、保障交易公平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歐陽淞委員說,當前抓緊制定資產評估法十分必要。
“中國資產評估行業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至今尚未出臺一部保護資產方面的評估法律,這是法律的一塊短板。”周奕豐代表認為,中國資產評估業當前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行業還存在多頭管理、多種標準現象,資產評估體系不完善,行業法律法規滯後,這都制約了資產評估業的發展,特別是對無形資產的重視程度不夠,造成了無形資產對經濟增長推動不足的問題,亟須儘早出臺行業基本法。
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草案應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資產評估行業統籌協調監管機制。車光鐵委員說,草案第7條主要對有關資產評估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作了規定,採取了各職能部門按職責條塊管理的監管模式,並沒有規定具體牽頭負責統籌協調的責任部門。建議進一步強化體制架構建設,統一健全和完善整體協調配合機制,妥善解決各類法律法規啣接問題,統籌推進資產評估行業監管工作。
吳曉靈委員認為,要搞好資產評估,加強行業協會的力量非常重要。“能夠把政府和市場的界限進一步劃定清晰,而且在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讓行業協會更好地發揮作用,是資產評估行業今後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礎。”
吳曉靈委員贊同草案第43條規定“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不得與評估行業協會、評估機構存在人員或者資金關聯,不得利用職權為評估機構招攬業務。”,但認為要真正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草案還應進一步明確違規行為的懲罰舉措,通過強化法律紅線,促使行業協會能真正實現自律管理,改變以往行業協會的“二政府”形象。
為避免有法難執,執而較輕,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草案對行業違規行為的處罰仍比較輕,幅度也較寬,不利於資產評估的公正,建議加大懲處力度。
劉政奎委員建議,對評估專業人員違反本法規定,不僅增加評估專業人員停止從業和評估機構停業的時間,而且可以取消評估師的資格;對於評估機構違法情節嚴重的,不僅吊銷營業執照,對機構負責人也應該進行處罰,如兩年之內不得重新擔任機構負責人。
部分委員還建議對評估師和評估專業人員違規的最高處罰為終身禁入,警示從業人員,以保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只有加大處罰力度,才能增強評估專業人員和評估機構的自律意識,規範其行為,提高行業的公信力,促進評估業的健康發展,使它成為真正業界的代表和社會與政府的橋梁作用。”劉政奎委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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