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發出逾五千個房地產紀紀及中介准照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法律規範准入及從事房地產的中介業務,保障房地產交易各方參與者的合法權益。為期三年的臨時准照有效期至今年六月三十日,到期失效,不得續期。
房屋局表示,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已獲批准的房地產經紀准照有四千二百五十一個,其中,二千四百四十五個申請人曾持有經紀臨時准照;另外,已獲批准的房地產中介人准照有一千三百八十一個,其中,九百一十一個申請人曾持有中介人臨時准照。房局現正按序通知相關申請人領取正式准照。
房屋局稱,資料顯示,有逾二百個持有臨時准照的經紀和地產行未申請正式准照,但現時獲批的正式准照數量與法律生效前相若。有經紀准照申請人稱,現時地產業仍然處於寒冬期,但在業內工作了數十年,未來仍打算繼續從事此業務。
房屋局稱,會持續開展房地產中介業務的准照發出及監管工作,促使房地產中介業務營運遵循法律規範,亦會積極開展簡化申請手續,推行電子申請的研究,向市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務。房局亦會繼續與社會各界保持溝通,舉辦有關《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的培訓課程,以及透過不同的渠道進行廣泛宣傳,增加市民、業界及相關社團對房地產中介公司及從業員的權利和義務之認識,以期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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