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澳門電訊的特許合同是否自動續期的問題,電信管理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政府此刻未有任何決定。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委員高天賜形容,政府與澳門電訊所簽訂的特許合同是“綁手綁腳”,政府對公共利益和監管電訊公司的運作方面非常軟弱,以公共利益收回合同,政府要給予龐大金錢賠償。
高天賜對特許合同對所有糾紛訂定以自然仲裁調解形式解決感到奇怪,是排除了以司法制度解決。對於被指政府與澳門電訊簽訂的特許合同不公平,電信管理局回應表示,政府會依合同及相關法律監督營運實體履行義務。當局又指,在電信服務的監管過程中,若出現任何需要的情況,政府可在特許合同的規範下,因應實際情況要求相關營運商,對電信服務作出必要的改善及優化。
另外,MTel電信總裁特別助理梁焯庭指出,政府規範掘路,公司鋪設光纖管道困難重重,進度相當緩慢,今個暑期成為掘路鋪管最關鍵的時間,他相信勉強可在年底達到覆蓋全澳住宅樓宇七成的目標,但對學校的覆蓋率則有保留。另外,對於澳門電訊的特許合同是否自動續期,電信管理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政府此刻未有任何決定。梁焯庭解釋,並非公司開始營運後,就減慢鋪設光纖管道,政府曾經表示會作出協調,但現時仍看不到有新的政策推出。他表示在過去一年多所掘的路很小,按現時的進度相信會勉強達標。梁焯庭又表示,特許資產雖然屬於政府,但在使用上反而須向澳門電訊申請,由於兩間公司屬競爭關係,他形容申請屬“與虎謀皮”。
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根據法律澳門電訊與 MTel簽訂互連協議,協議需由澳門電訊制訂,但現時相關工作仍未開始。他又認為,政府若不與澳門電訊續約特許合同,需要賠償二點五倍的年利潤,賠償範圍應是特許服務合同的指定服務,即是指固定電話、電報服務,而互聯網、流動電信的專線服務都不屬於合約範圍內,相信賠償額不應是三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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