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欠缺關於海域的綱領性法律
【本報訊】澳門獲中央明確水域權,但缺少相關管理法律。法務局代副局長張涵表示,本澳沒有關於海域的綱領性法律,政府已就相關立法工作組成小組開展研究,目前未有太具體的方向,但會綜合內地或鄰近地區的經驗草擬法案。
張涵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本澳關於海域的法律上,沒有綱領性法律,缺乏總體性和框架性制度,政府已就相關立法工作組成小組,包括有法務局和海關等單位共同研究,目前並未有太具體的方向。國家海事部門早前就海事法律舉辦講座,當局希望與對方加強溝通,結合內地或鄰近地區的經驗草擬法案。
另外,就修訂刑法典有關性犯罪和性自決方面的工作,張涵表示正結合早前諮詢所收集,以及法律界等方面的意見,進一步優化草案文本後提交立法會,法案需清楚說明構成犯罪的要件,令執法和司法機構可以更容易判斷這類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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