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城規會委員認為偉龍馬路收回的土地不宜建公屋
【本報訊】政府考慮收回氹仔偉龍馬路五幅土地興建公屋,選址是否合適引起討論,有城規會委員認有關地段遠離市區,附近亦有焚化爐等厭惡性設施,用作興建公屋群,會否對居民生活有影響值得思考,建議政府在公共設施完善的地區興建公屋。不過有意見指出,該地段原計劃建私樓,收回發展公屋合理,公共設施不足的問題,可以在規劃興建公屋的時候加以完善。也有議員認為缺乏配套設施也不應該成為不建公屋的理由。
澳門論壇探昨日討政府興建公屋和相關配套設施的問題,對於政府收回土地優先考慮興建公屋,如之前宣告批給失效的氹仔偉龍馬路機場對面五幅土地,政府計劃興建超過四千個公屋單位。有發言的市民認為有關地段原先設計已是住宅,現時收回作為公屋發展是合理。也有意見認為興建公屋要有前期和總體規劃,從人口、房屋政策考慮規劃陸逐收回的土地。
出席論壇的城規委員胡祖杰表示,有關地段周邊有很多基建、物流,以至焚化爐等厭惡性設施,對面又是機場,每天都有飛機升降,若興建公屋群,會否對居民生活有影響值得思考。他建議政府在公共設施完善的地區興建公屋,未來陸續收回閒置土地,亦可以分區分段建公屋。
胡祖杰指出,偉龍馬路五幅土地遠離市區,本身用作興建私人住宅,是否可以公開競投,等政府多一筆收入,將來專用於發展公共房屋的相關配套。他認為一些遠離市區的閒置土地可作公開競投,將有關收入,專款專用,並利用公私營合作的發展模式,減少公共行政程序緩慢的問題,加快興建公屋。
另外,三十行動聯盟會長高岸峰表示,公共設施不足的問題,可以在規劃興建公屋的時候加以完善。他認為,政府應該要向社會清楚交待公屋規劃的詳細情況,而非每次有土地資源進行討論時,就說建其它設施會更好,這樣澳門永遠建不到公屋。
立法議員施家倫稱,缺乏配套設施不應該成為不建公屋的理由。內地很多好荒涼的地方,內地的政府有決心都可以打造成為城市,問題在於政府的規劃和決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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