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政府收回到期土地,有地產商會認為當局在土地管理制度上不完善,建議政府建立機制,審議每宗土地批給期限屆滿的個案。本身是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南灣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華年達表示,現時的土地法實行情況不太理想,一些大型項目被政府的某些原因終止,產生不公平的問題,認為有關法律需要修改。
華年達表示,現時的土地法實行情況不太理想,一些大型項目被政府的某些原因終止,產生不公平的問題,認為有關法律需要修改。華年達稱,土地法對社會各界的影響深遠,包括一些規模不大的投資者於南灣湖C、D區有發展項目,面對溢價金、施工多年未完工等問題。
法律界人士歐安利表示,社會需要清晰閒置土地的界線,分清承批人不能發展和不願發展的分別;法律界人士唐曉晴認為,土地法需有適當的法律解釋,但要看政府對法律解釋的意願和能力。
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謝思訓表示,特區政府多年來政策的改變,包括賭權開放、保護世遺等,令部分已批給的土地發展受阻和延誤,認為當局在土地管理制度上不完善,亦不能公平地作出歸責,土地發展受阻,對投資者融資和澳門的商業聲譽均會有影響,他建議政府建立機制,審議每宗土地批給期限屆滿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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