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諮詢委員會日前討論諮詢文本
【本報訊】為完善對鮮活食品售賣場所的監管,民署表示,將於短期內就有關監管制度進行為期一個月的業界諮詢,向業界、社團介紹監管制度的諮詢內容,收集社會各界意見以修訂相關法律。
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日前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有關經營鮮活食品︰蔬菜、肉類及漁獲場所監管制度》諮詢文本,內容包括保留現行零售蔬菜、漁獲及肉類場所准照,以維持經營者的穩定性及延續性;引入登記制度,對批發、分銷或供應鮮活食品的經營者,登記其基本資料、營運模式、貨源、供應情況等,完善食品的溯源機制;引入營運計劃的概念,以提升經營者在食品安全及營運等方面的管理水平;訂定處罰規範,對違法者作出適當處罰,提高經營者的違法成本以達監管之效。
民署表示,透過制訂有關監管制度,讓部門掌握更多鮮活食品進口後在批發、分銷、供應、銷售等方面的情況,提高經營者的責任,增加食安保障,促進行業發展。諮詢委員普遍認同對經營鮮活食品場所設立監管制度的必要性。
民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李偉農表示,為進一步完善對鮮活食品售賣場所的監管,民署將於短期內對有關監管制度進行為期一個月的業界諮詢,向業界、社團介紹監管制度的諮詢內容,收集社會各界意見以修訂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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