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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諮委討論鮮活食品經營諮詢文本

2016-07-07 06:30

【特訊】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日前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有關經營鮮活食品︰蔬菜、肉類及漁獲場所監管制度》諮詢文本,並與管理委員會成員進行交流。
會議於六月三十日下午三時在民政總署大樓禮堂舉行,由諮詢委員會主席司徒民義主持,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李偉農、副主席羅永德、委員馬錦強及梁冠峰,以及相關部門主管列席會議。
首先由民署衛生監督部人員透過簡報介紹《有關經營鮮活食品︰蔬菜、肉類及漁獲場所監管制度》諮詢文本,內容包括保留現行零售蔬菜、漁獲及肉類場所准照,以維持經營者的穩定性及延續性;引入登記制度,對批發、分銷或供應鮮活食品的經營者,登記其基本資料、營運模式、貨源、供應情況等,完善食品的溯源機制;引入營運計劃的概念,以提升經營者在食品安全及營運等方面的管理水平;訂定處罰規範,對違法者作出適當處罰,提高經營者的違法成本以達監管之效。而透過制訂有關監管制度,讓部門掌握更多鮮活食品進口後在批發、分銷、供應、銷售等方面的情況,提高經營者的責任,增加食安保障,促進行業發展。
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李偉農表示,為進一步完善對鮮活食品售賣場所的監管,民署將於短期內對有關監管制度進行為期一個月的業界諮詢,向業界、社團介紹監管制度的諮詢內容,收集社會各界意見以修訂相關法律。
諮詢委員普遍認同對經營鮮活食品場所設立監管制度的必要性,並踴躍提問和發表意見,內容包括:登記制度的嚴謹度、貨源登記的準確性、不同違規情況的處罰、營運計劃的編寫、私人屠宰場的監管、網售食物登記推廣、加強巡查及重罰售賣未經檢驗檢疫食品、建議簡化有關場所的發牌程序、貨源登記電子化、為現行經營者設緩衝期及提供調整營運的指引、加強宣傳及提高有關制度的透明度以及要求有關准照申請者接受培訓與考核等。
管委會代主席李偉農感謝諮詢委員提出的寶貴意見,並與相關部門主管一一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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