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澳旅遊警示系統今年內推出,旅遊局局長文綺華表示,警示系統大致參照鄰近地區的做法分為三級,並會涵蓋較多本澳居民的出遊和經商較常到的國家和地區。當發出二或三級警示時,保險公司有退款規定,但並非禁止居民出行。
旅遊局局長文綺華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原本計劃今年年中推出的旅遊警示系統,旅局已和旅遊和保險業界開會,介紹如何評估和發出,正做相關法律框架,相信今年內可推出。
文綺華表示,警示系統大致參照鄰近地區的做法分為三級,並會涵蓋較多本澳居民的出遊和經商較常到的國家和地區,當發出第二或第三級警示時,保險公司有退款規定,但並非禁止居民出行。假如本澳居民往香港報旅遊團,則按照香港的警示機制。
另外,文綺華又表示,旅局正就非法旅館的修法工作與保安部門交換意見,早前在立法會小組會時已有明確偏向不刑事化,現時需斟酌的是執行和調查權是否轉移,旅遊局有做報告,但由於調查工作不簡單,需再多花時間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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