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將公證署遷出仁慈堂
【本報訊】對於政府無意續租仁慈堂作為公證署辦公點,卻又認為仁慈堂不適合作商業用途。仁慈堂值理會主席飛安達稱,已開始與有興趣的商戶磋商,如政府既不租用仁慈堂,又不允許仁慈堂出租,像徵用一樣,是不可能。他強調,未來仁慈堂若出租,大樓亦會按文遺法保護。
飛安達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稱,至今未收到政府的第一公證署遷出仁慈堂的正式通知,將來用途未有定向,而為免出現銜接問題,仁慈堂已開始與有興趣的商戶,包括銀行等展開磋商。他指出,如非大企業,根本無條件租用仁慈堂,因噴水池是中區租金最高的範圍。
至於政府認為仁慈堂不適合作商業用途,飛安達認為仁慈堂租予政府部門或作商業用途是無分別,如政府既不租用仁慈堂,又不允許仁慈堂出租,像徵用一樣,是不可能,非牟利慈善團體也需要經費。他又強調,未來仁慈堂若出租,大樓亦會按文遺法保護。
現時設在仁慈堂大樓的政府公證署合同將於年底屆滿,政府有意將公證署遷出。早前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按文遺法規定受保護文物是不適合做商業行為,如在外牆裝設廣告牌等,現時需待仁慈堂提出未來大樓的用途規劃後,文化局才審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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