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法官三方案向華施壓
【本報訊】據外媒十八日報道:南海仲裁庭日前作出非法無效的裁決後,中國一再表明不承認、不接受。為此,被指為菲律賓在仲裁案上的重要智囊、菲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皮奧近日向美國媒體投書,指菲國未來將有三個方案,可以應對中國的“拒絕配合”。
卡皮奧表示,仲裁案指南海所有高出水面的島礁均非“島嶼”,因此不可享有“專屬經濟區”,而如果中國的石油企業要在臨近菲律賓的禮樂灘一帶抽取天然氣,菲方可向該華人企業擁有資產的國家或地區提出起訴。例如在有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加拿大,菲方只要向加國法院提出證明,指禮樂灘是在菲律賓本島二百海里“專屬經濟區”範圍內,可以要求法院判決以華企在加拿大的資產來彌補菲方損失。
另外,仲裁案指“中國在南沙諸島造成不可彌補的生態損害”,包括屬菲律賓大陸架伸延的美濟礁和渚碧礁,菲方可以此起訴中方削弱了菲律賓大陸架範圍的海洋生態系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造成損害”的中國有責任對各沿海“受害國”賠償。
第三個方案則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立的國際海底管理局,要求終止該局此前對中國發出的開發海地許可證。由於加入公約的國家需同意“一攬子協議”,即完全接受相關條例,而非“選擇性接受”,如果中國拒絕裁決,菲律賓可以提出,中國只是為了得到公約下有關海底條例的好處,但拒絕公約中解決爭議機制的條款,中方因此涉嫌違反“一攬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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