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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隆換地有追溯時效 官員問責恐困難重重

2016-07-20 07:04
  【本報訊】澳亞網報導,益隆換地揭發第一屆特區政府不為人知的局中情,不單前工務局長越權簽署土地置換“承諾書”違反舊“土地法”合法性原則,廉署報告指工務部門肩負依法管理特區國有土地的職責,遵循“合法性原則”是最基本的底線,工務部門在益隆換地事件中需負上不可推卸的責任,前工務局局長更是責無旁貸。
  政府部門失職 不可推責
  有執業律師認為,廉署報告只帶出事件,仍留下許多的問號,多次提及的前工務局長是否涉嫌違法,在掌握確實證據前須深入調查,須經法院審判,以現階段的資料指控某人犯罪言之尚早,按照目前刑法典,追究相關官員刑事或行政處罰責任有追溯期,非屬人身性侵害犯罪行為,追溯期最長十五年,一般只有十年。
  刑事追溯時效一般十年
  根據資料顯示,前工務局長在2001年與聖母灣公司簽署承諾書,距今超過15年,就算是2006年前工務局長代表特區政府再與聖母灣公司簽署“承諾書”補充協議,也已超過十年,可作為抗辯理由,要看行政當局和檢察機關是如何判斷承諾書內容和歸責起始日期。
  聖母灣負責人負刑責?
  案中仍有幾名可能涉案人士,包括聖母灣公司負責人、多宗貪污案纏身正在獄中服刑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區文龍等,至於聖母灣負責人是否須為事件負責,律師表示暫未清楚,因為廉署報告提及聖母灣公司的篇幅較少,未能憑公佈的資料作出判斷。
  換地事件持續發酵  
  立法會議員高天賜表示,報告並無著墨官員問責,事件反映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問題仍然存在。他呼籲廉署繼續深入調查,釐清連帶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