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在立法會口頭質詢上重申,基金會一直嚴格遵守行政程序法典的迴避制度,基金會並制訂內部的迴避規章,進一步自我約束。行政長官委任社會具聲望人士擔任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成員並非以社團中的身分出任。他強調,基金會成員審批資助時,應迴避便嚴格迴避。
吳國昌質疑行政長官崔世安身兼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主席和暨大董事會副董事長,沒有履行利益迴避。吳志良稱,基金會資助暨大 1億元人民幣合情合理合法,他引用廉署調查報告,暨大董事會成員不具對外代表大學的法定職責,暨大亦無授權代表申請資助,審批程序中沒出現基金會內部規章中需迴避的情況。 (張子開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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