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的議員唐曉晴針對《土地法》提出法案。然而,立法會顧問和執行委員會認為,唐曉晴的法案提交全體會議前,應得行政長官許可,否則,便是超出議員的職權,且違反《基本法》。不過,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早稱:「唐曉晴先生作為議員,根據《議事規劃》,以及遵守《澳門基本法》,我不會去評論。」
崔世安重申,《土地法》、《城市規劃法》、《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後,特區政府嚴格遵守三個法律。政府亦沒有提案修法。當記者追問:今次,唐曉晴與政府如此對立,會否感到失望?會否罷免其官委議員的職務?對此,崔世安沒有回答便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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