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公布修訂《立法會選舉法》諮詢總結報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等官員稱為配合明年就是換屆選舉,會盡快完成法案草擬送交立法會討論,但一小時後當局公布行政會今日(廿九日)介紹草案內容兼已通過行會討論,辦事速度突然神奇的快,遠勝其他修法工作。
陳司:社會基本認同修法內容
修訂立會選舉法諮詢總結報告新聞發佈會昨下午五時舉行,陳海帆致辭說,收到意見基本認同諮詢文件修訂方向和內容,包括清晰規範競選活動、更有效實施選舉管理、更合理修訂參選條件,以及更有力打擊賄選行為,也收到其他意見。政府會在充分考慮各種意見代表性、法律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後,將吸納其中部分意見,並在此基礎上提出法律修改文本。
一小時前稱盡快完成法案草擬
對於法案何時有定案送交立法會審議,陳海帆當時回應稱,法案有緊迫性,會力爭在立會休會前完成草擬並送交立會,「我們都知道明年就是大選年,所以我哋都會盡我哋最大努力,盡快完成呢個草案」。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也口徑一致地稱正積極修法,盡快向立會提案。
一小時後宣布做好法案行會完成討論
或許很緊迫、很盡力,政府在發佈會結束約一小時後即發出通知,行政會將於今日下午舉行發佈會,內容是宣佈完成討論有關修訂第三/二○○一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
有關安排意味該法案全部條文早在公布諮詢總結前已寫好,只差會上沒公開發佈,並且已超前獲特首、陳司和其他行會成員通過,又或是當局預知行會可在今早就完成有關修法討論毋項多改,下午就可宣佈介紹法案。
收二百二十五份意見
在一個月(五月七日至六月五日)諮詢期內,政府派出逾四千本諮詢文本、電子版下載也近二千次,在媒體投放逾二百次廣告等,最終經各種渠道共收到二百二十五份意見,整理完成出一份三十四頁諮詢總結報告,並已上載互聯網(http://ceal.elections.gov.mo/zh-hant/lastest-news)。
報告基本沒顯示各項意見的量化統計,只是以摘要概括方式來表述,如「大多數市民認同」、「大部份意見認同」、「市民普遍認同」、「絕大部分意見認同」等,具體意見量無從得知。
是次諮詢除原內容全數獲「認同」外,當局主要獲接納兩項其他意見,包括議員辭職不可參與補選和設保證金制度(詳見另稿),其他意見如增設海外票站等不被接納。如諮詢之初就已有許多心提出的「連坐」,報告認為「仍需深入研究,現時尚未具條件採納」。
對於外界關注如何對境外賄選執法、司法互助等問題,廉署助理專員林智龍著毋須擔心,明言今回只是明確將境外做的違法事實都會受到選舉法裡的管轄和懲處,加強選舉法打擊作用,現行相關法律也是能適用到的。
就今屆政府還會否啟動政改,陳司未有正面回應,只重申是次修法是在一二年政制發展基礎上進行內部法律完成。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