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土地工務運輸局代局長張潤民就立法會施家倫議員所提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一、路環九澳堤壩馬路的新監獄工程佔地二萬六千四百平方米,地點周邊為斜坡,進行探土採樣比一般地困難及複雜。工程設計按照探土報告的數據進行,但在施工過程中,與實際狀況有較大差別,同時斜坡的排水狀況複雜,亦曾因颱風暴雨引起斜坡坍塌而需要進行額外的斜坡處理,沿地盤邊緣陡斜山坡打設擋土椿的難度相當高。同時,地盤周邊道路狹窄,而施工期間又必須維持九澳堤壩馬路內路的交通,只能局部路段封閉一邊的行車線進行施工,現場空間回檔鋼管椿機操作困難及存在安全隱患,承建商主動提出修改方案,將部份區域的支承鋼管椿及擋土鋼管椿合併為沉箱椿,修改方案經設計單位及局方分析同意後落實執行。
二、本局設有審批材料的準則及流程,施工前,承建商必須提交各種材料的資料,經按照標書的要求被批,施工後亦需通過檢查驗收。倘若出現屬於材料品質的問題,承建商必須負責更換及改正。就新監獄第一期工程中承建商提供的防彈玻璃,經過上述的程序,發現有開裂等質量問題,本局按規定要求承建商負責更換及改正。未來本局將繼續嚴格按上述的準則及流程進行把關,以確保工程的整體質量。至於與監獄安全有關而特別要求的材料,例如門窗防彈物料,除了招標文件上會列明承建必須選用符合標準之物料外,當收到有關材料時,亦須經懲教管理局進行抽樣檢查,同時通過相關實弱射擊防彈測試後,方會讓承建商進行施工及安裝,從而確保新監獄工程的施工質量,以及保障日後運作上的安全。
三、新監獄工程的地質地理環境如以上第一點所述,在汲取第一期工程的經驗後,對第二期工程的相關設計作出了修改,以減低施工的難度並配合監獄方面的使用要求。」
施家倫提出如下質詢:
一、地質問題導致設計改變是新監獄工程一再延誤的重要原因。當局當初是怎麼選擇設計方案?為何原設計方案沒有預計到「現場地理環境限制」的問題?
二、新監獄首期工程爆出劣質材料的問題。當局有無對其中的監督漏洞做出檢討?其中的問題出現在哪裡?又提出了哪些改進措施?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