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動物保護法》規定,體重二十三公斤或以上的犬隻,外出時須由成年人伴同及佩戴口罩,但飼主可向民政總署申請,讓犬隻接受評估考試,通過評估考試及獲民署許可後,相關犬隻於公共地方及分層建築物共同部份走動時可豁免佩戴口罩;現時有關犬隻豁免佩戴口罩評估考試已接受預約。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十一條六款的規定,二十三公斤或以上犬隻豁免佩戴口罩的評估的標準,主要包括犬隻的品種、服從性和攻擊性。民署採用的犬隻豁免佩戴口罩評估考試的內容由動物行為學專家編制,並遵照《動物保護法》所訂定的要求,設定科學、客觀的評量標準,測試犬隻是否具攻擊性、飼主對犬隻的控制能力及犬隻的服從性,並由專業受訓人員擔任評估員。
評估考試分四部份,第一部份問卷調查及第二部份的靜態觀察不作計分,但有關的資料及觀察結果將有助評估員初步了解犬隻與飼主的基本情況。第三部份為犬隻性情測試,該測試是根據國際常用的犬隻性情及攻擊性測試而設計,評估員會對犬隻作出包括凝視、背部撫摸、敏感度、口鼻部份的控制、輕拍頭部共五項的視覺及觸覺測試,每一項目重覆三次,測試犬隻對各類刺激的耐受程度及行為表現,以評估其基本性情及攻擊性。每一項目均有獨立的評分準則,一分為最佳,即犬隻整體表現放鬆、不抗拒,五分為最差,即犬隻表現出明顯的攻擊行為。若五項目總分介乎於二十一至二十五分,表示犬隻的性情較為易怒,可預見犬隻出現攻擊行為的可能性較高,視為不通過測試。第四部份為情境反應測試,犬隻在飼主牽引下,在與陌生人相遇、與陌生人及某些未接觸過的帶輪物件相遇、與其他犬隻接觸、與牽著犬散步的陌生人相遇共四種不同的情境下,觀察犬隻對外部干擾的行為表現及對飼主指令的回應,以評估飼主對犬隻的控制能力及犬隻服從性。在過程中,若接受評估的犬隻對陌生人或其他犬隻表現出攻擊行為,將被評為不通過測試。若接受評估的犬隻未能通過第三或第四部份測試,均視作不通過犬隻豁免佩戴口罩評估考試。
犬隻完成並通過評估考試,民署會為犬隻發出一枚綠色的狗牌,以茲識別,許可有效期為三年;而不通過評估考試的犬隻亦可在四個月後,再次報名參加,應考次數沒有限制。現時犬隻豁免佩戴口罩評估考試正接受預約,飼主可致電民署市民服務熱線二八三三七六七六或親往澳門市政狗房預約。如有疑問亦可瀏覽澳門市政狗房網頁https://www.iacm.gov.mo/canil/c/animalslaw/detail.aspx,網頁亦上載了有關犬隻性情模擬測試的視頻,供飼主參考。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