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施家倫表示,近年隨著社交網站的興起,網上購物已經日趨普遍,市民可透過社交網站購買物品,當中不乏食品、飲品等。民署食品安全中心部長張桂達曾表示,現時受中心關注的網站有五十多個。食安法能監管網購食品安全,如未來出現新銷售行為或新個案,導致食安中心執法或操作時需要修改或補充,會考慮提出修法建議。
有市民反映,雖然政府相關人員表示食安法能監管網購食品安全,但是選購相關食品時,食品的來源、食品的成份等都未能較全面地了解,一旦出現問題將難以追查。
據了解,現行的《消費者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的確未有相關的保護或監管措施。例如:食品安全法第八條中規定,民政總署須在食品的生產經營,以及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使用過程中,對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質及因素進行風險監測及評估,並在有需要時對外公佈有關結果。然而網上經營的商店,很多都沒有實體店舖,當局無法作出實際監測,無法從根本上保障市民健康。
為配合未來澳門城市發展,對於網絡購物的監管相關措施都需加快進程建設及處理,使其能夠切身地保護市民的健康安全。
為此,他提出如下質詢:
一、政府相關人員表示食安法能監管網購食品安全,但對於當局如何進行監管並無詳細程序公開,致使市民對此存在一定的安全疑慮。為使市民放心,當局能否公開現時是如何對網購食品進行監管?
二、對於現存網購食品的法例存在灰色地帶,相關部門有否計劃完善?以及如何保障市民與網店之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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