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臨近,剛創業的天富在客廳放滿了月餅和煙酒等禮品,正逐一點算,忙不開交,連妹妹小茵把一盒月餅拆開偷食也沒理會,見妹妹吃得差不多,天富開口道:「吃了人家的東西,就要動動腦筋,你是公務員,告訴我送給政府部門,月餅好還是紅酒好?」
「我雖不算資深公務員,但也曾參加有關廉政意識的講座,知道公共部門、機構及其全體公務員,不應索取或接受所有不法利益。」小茵打趣道。
天富不解問:「甚麼不法利益?我們做正當生意的,在節日向往來客戶送禮,純粹只是表達節日的心意,當中並沒有要求對方給予方便或賄賂的動機,這也是做生意的常見做法,只不過收禮的變成了政府部門,有這麼嚴重嗎?」
「跟你開玩笑,不過,就算你送禮只是基於商務禮儀,當中不存在任何不法動機,但是廉政公署的宣傳人員亦提到公務人員應注重個人廉潔操守,除了不能接受不法利益外,亦應避免接受有公務往來人士所提供的任何利益,以免令自己工作上的公正持平受到影響,惹人猜疑。」小茵道。
見天富仍然不甚明白,小茵耐心解釋:「要知道公務員代表政府行使公權力,因此,行為操守有更高的標準。你知道嗎?就算公職人員代表部門出席公務場合,如獲致送僅具象徵價值的禮物或紀念品,基於公務禮貌可先行接受,但也要盡快向上級報告。」
「你的意思是,送禮給有往來業務的公職人員,就算沒有存在任何不法動機,也可能會產生令人懷疑公職人員是否公平公正的尷尬情況。」天富點頭道。
「聰明,孺子可教也,與政府部門生意往來,只要價錢合理,服務優質就是致勝之道。這包火腿就當是給我的顧問費吧。」話未說完,小茵已快手地把兩包黑毛豬火腿帶進房享用。
營商者在特別時節,向其業務夥伴送贈禮物乃商界常見做法。但營商者如與政府部門有業務往來,就應避免將有關做法套用於政府部門及公職人員。當公職人員婉拒餽贈時,營商者應理解他們這樣做並不僅是出於客氣,而是恪守公務員公正無私的原則,故亦毋須堅持向公務員給予餽贈,以避免尷尬情況。(廉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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