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昨日出版的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行政命令及批示等,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32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疫苗」的合同。
第32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49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第100/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電影管理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另外,今期特區公報亦印發了二零一六年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三份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公佈了第57/2016號行政命令,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行政長官休假期間,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公佈了第58/2016號行政命令,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的公證合同。
第31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民政總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公佈了第59/2016號行政命令,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至十五日行政長官不在澳門期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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