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陳美儀表示《家暴法》即將於十月五日生效,是一個好的開始,能以「公罪」成罪,令受害者的權益得到一定的保障。
陳美儀議員辦事處聯同善牧中心昨日合辦「預防家暴」講座,法務局、社工局、治安警察局,以及理工學院、善牧中心、家暴立法關注組等代表出席。
陳美儀表示,預計《家暴法》生效之後,將會有更多的隱性家暴個案需要及時處理,更希望藉著是次活動,可更清晰講解部門可以如何介入、如何保障及協助受害者。使大眾理解法例,讓巿民、學校及社會服務機構等清晰處理方法及舉報程序,使在社工工作及教育影響下,優化人權保障,在各層面上共同推動,將法例更臻完善。她稱,法律最終目的是預防而不是懲處,更不是想破壞家庭,現透過公權力的適當介入,協助解決嚴重的家庭問題,使雙方能在保護及輔導措施的幫助下,逐步修補家庭關係,尋求和諧的生活之道,由源頭開始,防止家庭暴力。
陳美儀又表示,在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方面,例如性侵犯等犯罪,在《家暴法》中已涉及到由親屬或等同親屬關係者的侵害,但對非親屬者,則仍停留在半公罪,明顯存有漏洞。諸如這些,也需繼續爭取作出相關法律修訂,加大對性犯罪的刑責,以「一宗都嫌多」的態度,全面增強兒童保障。又認為,《家暴法》即將於十月五日生效,是一個好的開始,能以「公罪」成罪,令受害者的權益得到一定的保障。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