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門9月26日電】(記者肖龍)澳門特區政府公報26日刊登行政長官的批示,較早前被特區政府收回輕軌車廠的上蓋工程,再以10.7億元(澳門元,下同)判給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費用由2016至2019年分4期支付。
原計劃在2016年建成通車的輕軌氹仔段,工程停滯多時,終於在今年陸續復工,不少車站已經漸見雛型。
至於棘手的車廠上蓋工程,由於工程期間進度嚴重落後,較早前被特區政府收回之後,再以10.7億元重新判給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於2016至2019年間分4期支付,第1期先支付7700萬元,政府預計氹仔段可於2019年通車。
澳門立法會議員李靜儀認為,過往特區政府對公共工程監管不足,仍然會擔心輕軌是否能夠如期完成。建議特區政府應適時主動公佈工程的進度情況,讓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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