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日瓦解一個以內地人為骨幹、在本澳新口岸區和路氹區賭場活躍的高利貸犯罪團伙,拘捕包括主腦在內的27名內地男女,並檢獲大批借據數簿等證物。警方表示,該高利貸團伙分工細緻清晰,專門以新口岸區和路氹區賭場中的內地賭客為放數目標,相信團伙運作超過一年,至少涉及過百宗高利貸案件,涉案金額高達港幣2,000萬元。
司法警察局昨日上午10時在司警局舉行特別新聞發布會公布案情,司警發言人何振南稱,被拘捕27名犯罪團伙成員,包括23男四女,年齡分別由20至53歲,其中34歲報稱商人的陳姓男子,為犯罪團伙主腦,其餘為中層骨幹及下線成員;職業分別報稱從事個體戶、出納員、「扒仔」、司機、工人甚至農民等,當中大部分為福建人士。
司警局早前接獲線報,指高利貸犯罪團伙在本澳賭場從事高利貸活動,收取高額利息及非法禁錮無法還款借貸人。
司警發言人何振南稱,司警接獲線報後即展開深入調查,最終於本月25日在本澳多個地點同時展開收網行動,先後拘捕高利貸犯罪團伙27名成員歸案,並搜獲大批借據、數簿、籌碼、手機及手提電腦等證物。
何振南指出,司警相信該犯罪團伙在本澳運作已超過一年,自今年4月起至今已合共犯下至少100宗高利貸罪案,涉案金額估計超過港幣2,000萬元。司警調查所得,團伙主要通過下線成員在新口岸區和路氹區各大賭場招攬賭客,聘請俗稱「扒仔」的成員負責拉客;物色到借款賭客,交由中層骨幹與賭客商討借貸事宜;若借款在10萬元以內,就由中層骨幹決定借貸,10萬元以上就由主腦決定。
成員按每宗借貸分成,借錢賭客借款時均被扣押證件及被逼簽下借據,然後由下線成員帶到指定的賭廳進行賭博,先被扣起10%至20%貸款,再在每次賭博時抽取10%至20%注碼。當借款賭客輸清後,就會被帶到酒店客房內進行禁錮,以恐嚇等手段迫使賭客償還款項。
被捕27名男女昨日上午已被司警以「犯罪團伙」、「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為賭博之高利貸」、「文件的接收或索取」,以及「收留」等罪名,移送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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