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正審議《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認為,法案非百分百完善但也算是進步,希望立法會能在期內通過,實行兩年後再檢討完善,勿讓之變廢案。
中區社諮會昨邀房屋局介紹如何處理大廈管理委員會與管理公司間之糾紛,包括調解及提供支援的工作。
副召集人鄺玉球和陸南德會後表示,房局面對這類糾紛只是協調,無權介入,而唯一具約束力的仲裁中心,受限於要雙方自願才能仲裁,成立數年至今仍「零仲裁」,實形同虛設。她們建議當局盡快檢討,若仍繼續推行,就要加大宣傳,或考慮加入鼓勵使用措施,甚或強制仲裁等。
會上委員又提到《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仍有部份問題未解決、未完善,但她們認為,法案怎看也是進步,擔心明年就要換屆的立法會,未能完成審議通過,令其胎死腹中。她們希望立法會能於餘下的一個會期裡通過法案,然後在運行兩年後再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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