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會多聚焦黨建
自一九八一年十一屆六中全會到二○一一年十七屆六中全會,總共召開的七次六中全會。這七次六中全會都會有一個研究主題,最後都通過一個決議(決定)。
七次六中全會,有三次研究意識形態問題、三次研究黨建問題,一次研究社會建設問題。可見聚焦意識形態、黨建問題是改革開放以來六中全會的主題特徵。
一九八一年六月召開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決議中肯定中共已故領導人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和思想,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
一九八六年九月召開的十二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決議主要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鞏固改革開放新時期的共同思想基礎。
一九九○年三月召開的十三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決定”。決定認為人民群眾是中共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鞏固中共的群眾基礎和政治基礎。
一九九六年十月召開的十四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決議強調,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協調發展,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
二○○一年九月召開的十五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決定聚焦在中共的作風建設,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增強人民群眾的信任基礎、牢固中共的執政基礎。
二○○六年十月召開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在改革開放近三十年後聚焦社會問題。
二○一一年十月召開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對增強社會主義文化自覺、文化自信,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鍾 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