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日前,珠海正式收到廣東省府檔,省政府同意珠海從二0一七年開始正式取銷年票。相關檔的出台令珠海市民雀躍,珠海車主繳納了二十一年六個月的年票,將從明年元旦起退出歷史舞台。
據了解,二十一年前,為建設連接拱北與香洲的大動脈,珠海城市管理者提出了建設板障山隧道的想法。建隧道需要資金接近五千萬元,由於資金問題,建設隧道成為「一紙空文」。無奈之下,珠海市政府作出了向機動車徵收路橋隧道費的決定。於是,從一九九四年七月起,在國內率先實行車輛路橋、隧道費年費制(俗稱「年票」),即本市十座以下車輛無論是否營運,統一年費為三千六百元,大車更多。同時對進入珠海的外地車輛按次收費,又叫次票。所收費用除管理成本外,全部用於還貸。
二0一二年二月份,由於批准同意珠海繼續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珠海兩名車主將廣東省物價局和交通廳告上了法庭,兩車主在訴狀稱,珠海市曾於一九九四年起開始對十一個路、橋、隧道專案收取通行費,到二00九年已收費滿十五年,按照平均每年收取路橋通行費(含年票、次票)約三億元來算,這十五年間總收費達四十五億元,早已超過當年的貸款十五億多元,而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經批准的收費期限屆滿前已經還清貸款或者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年必須終止收費。兩個月之後的五月二十四日,法庭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訴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駁回原告的起訴。
據了解,截至十月底,在廣東省內實行年票制的十八座城市中已有廣州、珠海、佛山、河源、梅州、潮州、揭陽、汕頭八市向廣東省交通廳上報了取銷年票制工作方案。目前,汕頭、江門已正式宣佈將從明年起取銷年票收費。十一月九日,珠海正式收到廣東省府檔,同意珠海從二0一七年元旦正式取銷年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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