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主席丁連星立法會何潤生議員所提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在發展特色金融方面,為融資租賃與資產管理業務營造外部環境,本局正逐步完善金融法規與配套政策。鑒於現行《融資租賃公司法律制度》將融資租賃公司定性為信用機構,並適用於銀行般的監管規定,而在實質上,融資租賃公司不得吸收公眾存款,相對於銀行,其金融風險較低。因此,從風險與監管的合理考量為出發點,結合透過在本地及內地舉辦一系列座談會所聽取的業界意見及建議,本局正對《融資租賃公司法律制度》進行修訂,將融資租賃公司定性為其他金融機構,在確保金融穩定的前提下,便利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修訂草案現正進行業界諮詢。
為促進及配合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本局檢視了財產管理公司現行的資本要求,並持續推動本澳銀行充分發揮自身以及其歸僑客戶融通中外的優勢,促進外地華僑多加利用澳門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財富管理服務。另一方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透過澳門與內地的金融合作機構,爭取內地的先關政策支持,包括允許澳門銀行引進內地的人民幣金融產品,並推動人民幣投資工具在澳門的分銷,藉以通過豐富先關產品內涵助力澳門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
在發展特色金融的過程中,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結合澳門的平台優勢,積極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在融資租賃領域,將繼續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與海內外施工企業合作,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施工設備的海外租賃業務。與此同時,將透過粵澳金融合作機制,探討雨地行業協會之間建立「一帶一路」建設融/投資需求的信息共享機制,以便澳門金融業界能更好地參與國家相關政策的建設項目。
澳門經濟規模雖然較小,但外向度高,有利跨境業務的發展;澳門的自由港、低稅率、穩健的金融體系,以及在「一國兩制」下的制度優勢,均為促進金融產業的發展提供一定的支持條件。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將持續從稅務優惠、法律法規、監管模式、人才培訓及微信系統等軟硬基建設施著手,優化澳門的金融生態環境及促進澳門金融服務業更加多元發揮在那,推動澳門金融業界充分利用好國家政策、融入區域合作,優勢互補並錯位發展,並鼓勵業界透過務實創新產品,突破傳統金融業務模式,利用澳門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優勢及國家支持內地企業「走出去」的政策,將本地金融業務延伸至「一帶一路」沿線及葡語國家,在實現自身業務多元化、加強綜合競爭能力的同時,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注入新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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