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博彩監察協調局長陳達夫就鄭安庭議員所提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直重視保護所有在澳人士的人身安全及合法利益,被視為犯罪的行為的相關處罰已在刑法典內有明文規定。而為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及操作不受犯罪影響下進行,以及為進一步確保所有在娛樂場內的人士安全,第一0/二0一二號法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第九條第一款(七)項已明確定出,凡作出阻礙娛樂場的良好運作或妨礙其他客人的行為或表現的人應被驅逐出娛樂場,且不影響刑事訴訟法的適用。而為有效執行上述各項規定,政府相關部門按著被法律賦予的權限,派駐了人員廿四小時在各娛樂場進行監察工作。
其中,本局長駐娛樂場的督察人員是經過專業的培訓,且具有豐富的監察經驗,足以讓其有效判斷於娛樂場內發生的事情是否涉及或有強烈跡象顯示涉及違法行為。一旦本局駐場人員發現或洞察到任何涉及刑事犯罪的事件在娛樂場發生時,會立即通知司法警察局駐場人員,雙方會按法律賦予的權限緊密配合,公正無私地共同處理有關事件。
另一方面,根據本澳刑法典規定,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屬犯罪,受害人有權立即通知刑事警察機關以便提起刑事檢舉,主動維護自身的權益,並應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搜證工作。從而可有效遏止同類案件的發生,任何個人或實體都不能阻止受害人行使上述法律賦予的權利。同時,針對預防娛樂場內個別莊荷受襲的情況,警方除了透過不斷強化對娛樂場的警力部署、完善巡查機制和執法支援,以便及時介入和跟進處理相關事件外,亦已就相關刑事案件的通報等方面,與娛樂場保安部門進行了多次會晤,冀透過共同努力,切實維護場內治安和秩序的穩定。
此外,按《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向僱員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及遵守由規範勞動關係的規定所衍生的其他義務,屬僱主的義務,僱主應切實予以履行。關於質詢提及博彩前線從業員被賭客辱罵、恐嚇或動手毆打等暴力行為,僱主有責任協助僱員報警處理,並應向僱員提供適當的協助,以讓僱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工作,有利提升工作效益。而勞工事務局作為勞動監察的職能部門,會依法監察勞動範疇法規的遵守情況,倘發現任何違反的情況,定必依照法律賦予的職權跟進處理,以保障僱員的合法勞動權益。當勞工事務局處理個案或接獲投訴時,如發現存有涉及刑事的情況,會向僱員提供有關資訊,並會應僱員的要求協助將有關事宜轉介予具權限當局跟進。
本局在此亦鼓勵任何在娛樂場內工作的人士在發現涉及犯罪或不規則的行為時應作出檢舉。若娛樂場員工懷疑其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亦應向勞工事務局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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