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老鼠偷行李 女子借宿盜49萬
初院審兩盜竊案下月判
【本報消息】初院昨審理兩宗盜竊案,涉案部分內地被告缺席,法庭宣讀被告、受害人在檢察院的聲明,並傳召警員作證,案定於十二月十六日宣判。
首案被告姓邱,三十七歲,江西人,無業,被控一項盜竊罪。男事主姓朱,五十歲,安徽商人。
辯稱醉酒誤取行李
案情透露,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男事主與邱乘坐同一航班由上海來澳門,男事主登機後把隨身行李放在儲物櫃內,稍作休息。其間邱打開事主的儲物櫃,並取出手提袋,被事主當場揭發。飛機抵達後,警員在邱身上搜出懷疑盜竊所得的三千八百六十元人民幣。
法庭昨宣讀邱在檢察院的聲明指,其案發前曾喝酒,相信在酒精影響下才誤拿事主的手提袋。
控方昨於結案陳詞稱,多位證人先後指證邱於案發時沒有酒氣,加上事主的手提袋無論從顏色、大小、形狀均與邱的不同,認為證據確鑿。
為還賭債以身犯險
次案女被告姓程,廿四歲,內地人,被控加重盜竊及損毀罪。
案情透露,本年一月四日,程與女友人在新口岸某娛樂場主動搭訕四十三歲內地男事主,三人一起賭博至五日凌晨。事後兩名女子稱無地方落腳,請求事主借宿一宵,事主答允。當三人到房間後,事主先將現金和籌碼收藏並鎖於行李箱內。三人遂各自睡覺。程與女友人趁事主入睡,偷去其行李箱,並以石頭打破行李箱取出贓物。事主報警求助,經點算損失二十萬八千港元現金、六千元人民幣、二十七萬港元籌碼、信用卡、證件和手提電話等,合共損失約四十八萬九千港元。
程昨於庭審時對指控直認不諱,聲稱其早前因賭博欠下巨債,一時貪心才接納友人提議犯案。雖然分得十萬多元已所餘無幾,但承諾找到工作後會分期還款予事主,請求法庭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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