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17日電】台北消息:台鐵松山火車站爆炸案,台北地檢署17日偵結,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等罪嫌,對嫌犯林英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處30年有期徒刑。
綜合台媒報道,台鐵1258次北上區間電聯車,7月7日晚間準備停靠松山車站時,林英昌在第6車廂引爆自製炸彈,導致自己及其他24名乘客受輕重傷。
林英昌落網後接受警方訊問,他雖坦承犯案,卻辯稱自己精神狀況不佳,聲請精神鑒定,但鑒定結果認定林英昌在犯案時精神狀況正常。
因林英昌的羈押期限至19日屆滿,檢方17日偵結此案,對在押中的林英昌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林英昌犯案後避重就輕,試圖以精神障礙作為免責理由,但可透過此舉認定林英昌行為時的辨識能力均正常,且難以認定他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建請法官從重量處30年有期徒刑,以資警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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