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關翠杏表示,頭盔安全標準已蘊釀多年,當局亦在2014年公佈了“摩托車頭盔使用安全指引”,質詢當局為何在新安全標準法規公佈前,未能適時做好配套的審批和公佈符合標準的頭盔型號的工作。另外,新法規正式生效只剩七個月的時間,她質詢當局目前正在審批的頭盔型號數目,何時才會公佈符合新安全標準之頭盔型號清單?
關翠杏在書面質詢中表示,當局於今年六月公佈了第16/2016號行政法規《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當局表示為使主管實體、相關業界及市民能有合理時間採取措施及遵守新的規定,行政法規於公佈後一年起生效。目前本澳有逾十三萬架電單車,頭盔是否符合標準涉及數以十萬計的駕駛者,影響範圍極廣,然而,新規定頒佈五個月來,當局並未充分利用好一年的過渡期作宣傳推廣,且當局至今竟仍未在網站公佈任何已獲核准的頭盔型號資料,目前離法規生效僅剩七個月,這不單令電單車駕駛者在選購新頭盔時無所適從,亦令售賣頭盔商號無法及早引入合規格頭盔。若當局再不加緊審批和公佈符合規格的頭盔標準,可以預計新標準明年六月十三日正式實施後,駕駛者實難以配合新規定的執行,到時又會引發市民不滿。更令人擔心的是,其他行政法規是否同樣存在相關行政程序配套不到位的問題。
日前,當局公佈了第24/2016號行政法規《修改〈道路交通規章〉》。當局表示,基於交通安全方面的考慮,該法規規定,所有輕型摩托車及重型摩托車均須裝置兩個後視鏡,以及要求輕型及重型貨車、掛車及半掛車左右兩側車軸之間須安裝防止捲入裝置,法規設有一年的過渡期,她質詢當局會如何加強相關宣傳,以及明晰安裝防止捲入裝置的標準,以便車主及早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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