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事主疑先後三次因借高利貸後無力償還,被人禁錮在新口岸某酒店房間內,事主趁機報警求助。警方到場拘捕兩名男子。
兩名涉案男子分別姓趙,二十一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姓李,三十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
本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司警接獲被害人來電救助,報稱因欠下高利貸被人禁錮在新口岸某酒店房間內,司警接報到上址單位成功救出事主,並當場拘捕兩名嫌犯。
男事主報稱本月十一日,其在新口岸某娛樂場向上述兩名嫌犯借約十五萬港元作賭本,借貸期間被人扣起五千元利息、旅遊證件、錢包和簽借據,每局贏出抽取投注額百分之十五作利息,但最終輸清,期間被人抽取約十萬元利息。事主不甘賭敗,在本月十四日再向上述兩名嫌犯借約二十萬港元作賭本,條件是每當事主賭博百家樂時,八點勝出則抽取百分之五十利息,扣起旅遊證件和簽借據,但最終亦輸清,期間被人抽取約十五萬元利息。在本月十八日,事主第三次以第二次借貸的條件向上述兩名嫌犯借五十萬港元作賭本,事主最終輸光所有借得款項,及後被人安排在上址單位入住。
司警指事主證件在十一月十一日已到期,須離開本澳,但兩名嫌犯一直安排事主入住酒店,故對他們控以為賭博之高利貸、文件索取或接受及收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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