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分析及討論立法會選舉法,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按照政府提交的新文本,當中加入了候選人須簽署聲明書,聲明接受候選名單、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不處於任何沒有被選資格的情況。若拒絕聲明或事實證明不擁護,則被剝奪被選資格。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半在立法會大樓2號會議室舉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新文本中加入了候選人須簽署聲明書,直接聲明接受候選名單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不處於任何沒有被選資格的情況,沒有聲明書則沒有被選資格。若拒絕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或事實證明不擁護,則被剝奪被選資格,委員會認為這個取態是適合的。
另外,新文本取消了助選人制度。此外,政府在與博監局討論後,規範娛樂場內部以及規範博彩公司員工的中立性,政府正研究進一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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