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稱病拒行房竟被辱罵有外遇賣淫
家暴男涉揮棍毆妻
【本報消息】司警再破家庭暴力案,拘捕一名本地男子。疑犯與妻子結婚十三年,婚後一年妻女持探親證來澳,由疑犯一人工作養家。同年,疑犯因妻子稱病拒行房,懷疑妻子有外遇及賣淫,持續十二年辱罵。妻子為家庭和子女,一直啞忍。近日疑犯更使用武力,本月廿八日晚用礦泉水樽和玩具實木創劍套毆打妻子,被大女阻止,兒子報警揭發事件。
大女護母仔報警
涉案男子姓劉,五十九歲,報稱娛樂場司機。其涉家庭暴力罪,昨日移送檢察院處理。女事主四十二歲,本澳居民,教師助理。
司警發言人楊秀珍表示,本月廿九日凌晨,治安警將一宗懷疑家庭暴力案件轉交司警局處理。女事主報稱,本月廿八日晚上十一時,其丈夫放工回家後,即走向露台,呼叫其行開,在未能作出反應時,已被丈夫用一支一點五公升未開的礦泉水及玩具實木創劍套攻擊,不斷棍毆其額頭。在房間睡覺的十四歲女兒被驚醒,立即上前阻止,着十一歲的弟弟報警。
遭長期辱罵死忍
女事主報稱,與丈夫二○○三年在內地結婚,現時育有三名子女,女兒十四歲,二子十一歲,細子七歲。二○○四年中期以探親證帶同女兒來澳與丈夫一起生活,由於未能取得澳門身份證,無法在澳工作,生活開支由疑犯支付。同年,其因身體不適為由,拒絕與疑犯行房,隨後被丈夫懷疑有外遇和在澳門賣淫,十多年來一直被責罵和侮辱,並在兒女和親人面前誣衊。為了家庭和三名子女,唯有一直啞忍。
涉違家暴法被捕
女事主稱,本月廿五日晚上七時,其七歲兒子在家玩耍時,丈夫指兒子不聽話,揮衣架責打,並認為她管教無方,將兒子不聽話的責任推在其身上。她更遭丈夫揮拳和用衣架毆打。由於傷勢不重,又顧及子女問題,沒有報警。
疑犯承認曾與妻子拉扯,但否認毆妻。其稱一直懷疑妻子有外遇和在澳門賣淫,令其不滿,遂長期責罵妻子和言語傷害。女事主經過驗傷及證人證言,有強烈跡象顯示疑犯違反家庭暴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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