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殘障服務由教育做起
本澳復康服務起步遲、規劃缺,面對近年持續增加和累積的個案,服務數量和質素均受社會和家長批評。殘障人士接受教育、培訓的權利不足,直接影響他們自力更生、融入社會、改變弱勢的機會。
本澳復康服務由“救濟”水平開始,雖然近年在社會關注、團體敦促下,政府持續加大復康服務的投入,開展更多元化的培訓和服務,開設綜合評估中心,及早掌握特殊兒童的數字,更好配合早療服務的開展。但礙於服務起步遲,專業穩定的人資隊伍一直未能建立,沒有專業的治療師,針對不同殘障類別兒童,及時到位的教育、訓練嚴重不足,甚至“錯配”,白白浪費了特殊兒童學習、成長的黃金時期。
雖然本澳多年前已頒佈了《復康綱要法》,為協助殘障人士融入社會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多年來復康界及殘障人士均反映本澳在殘障人士復康服務、社區設施、技能培訓、向社會宣傳教育等方面,遠遠落後需要和鄰近地區。本澳殘障人士的生活在政府和團體努力下,基本可以保障,但除生活所需外,殘障人士與一般人相同,應享有醫療、教育、工作、護老等服務的權利。政府提出“復康服務十年規劃”,但關鍵的治療、照顧人資奇缺,再好的計劃也乏人執行,治療、訓練缺位不僅影響殘障兒童的長遠發展,也令政府和社會日後付上更沉重的照顧資源。
復康界人士也提到本澳殘疾人士升讀大學的問題。殘疾程度和類別固然影響殘疾人士接受教育的機會,但是相對程度較輕,又或身體殘障者,如大批視障人士、盲人或聽障人士學歷偏低,這與難以在本澳找到合適學校就讀有直接有關。很多殘疾人士自幼得不到相應的教育和訓練,能進入高中者不多,遑論大學。更令社會人士憂慮的是“復康服務十年規劃”中,對此並無提及,換言之政府在這方面短、中、長期措施均欠奉,硬件不足、鼓勵機制缺乏,殘疾人士無法透過教育提升能力、改善生活,復康服務和規劃談何成功?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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