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拒絕岑浩輝參與案件審理
何超明案下周一庭審取消
【本報消息】本澳前最高級司法官涉刑事案,前檢察長何超明在開庭前數日突然聲請拒絕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參與案件審理,指岑曾在偵查階段批准廉署查閱他及其妻存放在終院辦事處的“財產利益申報書”,以及主持審理其“人身保護令”。法院昨晚發稿表示取消原定本月五日的庭審,以便處理有關聲請。
終審法院只有院長岑浩輝、利馬及宋敏莉三位法官,由於利馬主持案件預審,因此依法不得介入審判。三月一日何超明以人身保護令反駁羈押決定的案件,由岑浩輝、宋敏莉及中院院長賴健雄組成合議庭審理。
現時何拒絕接受岑官審判的理由之一,是對方曾主持人身保護令的審理,但宋官及賴官亦曾參與此案庭審,何一方早前又以案件資料龐大為由要求延期,但遭拒絕,因此何會否相繼提出拒卻另外兩位法官介入審判亦受關注。若何是次提出的聲請獲批,則依法院代任順序由中級法院法官蔡武彬參與審判。
何超明被控一千五百多項罪,其中個人犯罪達一百項,牽涉其中的九名嫌犯則安排於明年二月十七日在初級法院受審。
法院新聞稿指,當確定相關案件的庭審日期後,終審法院辦事處將適時對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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