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推廣基本法計劃賽頒奬
【本報消息】由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法務局、民政總署及教青局合辦的“第四屆校園推廣基本法計劃比賽”昨舉行頒獎禮。主辦單位表示,比賽旨在鼓勵學校教職員與學生共同參與推廣澳門基本法,加深校內學生對基本法的認識。
頒獎禮昨日下午三時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十五樓舉行。法務局法律推廣廳長羅靜萍,基本法推廣協會副秘書長梁玉華,教青局延續教育處長江毅,民政總署公共關係及新聞處職務協調員許美珊出席。
按照計劃校內推廣
第四屆“校園推廣基本法計劃比賽”是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廿三周年系列活動之一。活動自一三年起舉辦,參賽隊伍由三至六名學生及一位教職員組成,比賽隊伍需遞交計劃書,並按照內容在就讀學校推廣基本法。
羅靜萍表示,比賽成效較預期好,每屆報名人數、參與項目都不斷增長,每年的比賽項目多元及有創意,有校園舉辦競技比賽、班際辯論比賽、拍攝短片、製作基本法社交平台等,心思創意層出不窮。她希望透過學生的創意,用適合年輕人的方式在校園推廣基本法,亦因學生感染力強,相信推廣及滲透率較強。未來計劃為比賽訂下主題,讓推廣成效更深入和集中,提高年輕一代對基本法的了解。
藉比賽了解基本法
比賽冠、亞、季軍分別由東南學校(中學部)、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嘉諾撒聖心英文中學奪得,三隊在頒獎禮上介紹校園推廣基本法工作內容及成效。冠軍隊伍代表梁同學表示第二年參加,認為比賽有一定難度,因未深入了解基本法,需要導師從旁輔助,加上今屆新增臉書專頁,設計和宣傳上都未接觸過。此外,活動要適合不同年級,設計上需要更全面考慮策劃。活動令自己更了解基本法,亦了解到基本法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未來會積極響應宣傳基本法,向身邊人介紹基本法的內容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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