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九跨國製販毒犯判死
【據新華社長沙三日電】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公開宣判一起特大跨國製販毒案,九人被判死刑。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雷明華、卡洛斯(墨西哥籍)、李俊輝、文鴻彪等人為牟取暴利,分工合作在湖南省桂陽縣大肆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告人張軍、劉文家、徐成英、張雲保在雷明華誘惑下,參與製毒團夥,協助製造毒品,所製造的毒品純度高,數量巨大,並且已有近一百公斤甲基苯丙胺流入社會,給社會造成極大危害。被告人莊建國協助雷明華運輸毒品,危害社會。
法院認為,被告人雷明華運輸、製造甲基苯丙胺成品約二百六十公斤及半成品一百五十八公斤、咖啡因二百五十四公斤,其行為構成運輸、製造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雷明華負責提供製毒場地、製毒原料及設備的運輸,毒品樣品、成品的運出及糾集被告人張軍、劉文家、徐成英、張雲保並安排以上製毒人員任務,接送製毒人員,在運輸、製造毒品中起主要作用,係主犯。
被告人卡洛斯精通製毒技術,為牟取非法利益三次到位於湖南省桂陽縣的製毒工廠,製造甲基苯丙胺成品約二百六十公斤及半成品一百五十八公斤、咖啡因二百五十四公斤,其行為構成製造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卡洛斯作為製毒技師,直接製造毒品,起主要作用,係主犯。
據悉,本案因案情重大、複雜,依法報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長審理期限。現審理終結,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雷明華犯運輸、製造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卡洛斯犯製造毒品罪,判處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七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或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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