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星期,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提出,因應青少年北上吸毒等問題,未來的出入境制度將引入父母可以申請:未成年子女在家長陪同或簽署聲明書下,才可出境。對此,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昨早進行討論。(見圖)
在台下發言的家長提出,將來有了新的法律,父母與子女爭執後,可能基於擔心子女北上而出事,便立即申請限制出境,這對親子關係造成更大破壞。社工局戒毒康復處處長李麗萍也指出一宗個案,有家長懷疑子女濫藥而致電求助,最後,該局發現不是濫藥。她呼籲,有需要的家庭可與社工局聯絡。
禁毒委員會委員劉展瑞提醒,若家長發現子女濫藥後,未經諮詢專業人士 (如:社工) 便立即採用最快的、最方便的方式 ── 申請限制離境,青少年所受的傷害可能更大 (覺得父母唔畀面、唔畀機會),往後更難以處理問題。他指出,心理輔導和矯治是一個過程,並非「一下子」的事。
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趙崇遠多次表示,家長可以申請禁制子女出境的措施,仍在研究和諮詢階段。政府持開放態度,廣泛聽取意見後才作出決定。要等到有社會共識才提案修法。他說:「政府不是主動的角色,政府也不是限制任何人的自由、權利,只是給父母、監護人依法行使親權、監護權時多一個選擇。」
被節目主持人冠以「青年代表」的學聯副理事長區孝丞表示認同,因為,限制出境的措施無疑有助保障青少年的健康發展。他也補充,著重家庭成員的溝通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支持、認同限制青少年出境的婦聯青年協會理事長呂綺穎提出,措施應該是便民的,而不是令人煩擾的。
限制青少年出境會否違反《基本法》內出入境自由的條文?法制研究學會會長陳華強表示,《基本法》相關條文是有但書的:非受法律限制才可自由離境。黃少澤提出的,正是以立法會通過修法的形式限制未成人出境。陳華強說:「立法會通過的法律是不會違反任何《基本法》的規定。」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