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完成立會選舉法細則審議
議員促監管選舉用“大聲公”
【本報消息】立法會二常會完成《立法會選舉法》細則性審議,並簽署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會上有議員關心選舉宣傳事宜,尤其是使用音響宣傳時的監管問題。希望當局制訂清晰指引,嚴格執法,防止不公平選舉現象出現。
二常會昨日下午三時審議選舉法法案。陳澤武會後表示,討論過程沒有太大爭議,但有議員指出,意見書所述的內容有部分過於冗長,需要精簡。亦有議員對選舉宣傳提出意見,特別是使用俗稱“大聲公”宣傳時,期望當局提供更清晰的執法指引,並嚴格執法,要求在意見書上明示議員關注此問題。
惡性滋擾難執法
據悉,有議員指出,雖然《噪音法》規定在醫院和學校運作期間,在距離少於二百公尺範圍不得露天舉行產生騷擾噪音的活動。但在選舉期間,不排除宣傳車輛會駛入上述範圍,憂慮行為無法有效規管。例如某一組別的競選活動被其他人士以“大聲公”惡性滋擾,雖然政府表示可用《噪音法》監管,但議員覺得實務上難以及時執法、難搜證。
昨日會議上有九名議員簽署意見書,因事請假的兩名議員將於日內完成簽署,稍後將在立法會大會上細則性審議,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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