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收集免延誤礙打擊毒品犯罪
禁毒法賦警強制驗尿
【本報消息】隱性吸毒為警方執法帶來挑戰,“開餐”多在住所或酒店,縱使當場搗破毒品派對,但無人認吸毒怎辦?司警局長周偉光指由於吸毒證據很快消失於體內,延誤收集尿液樣本,有礙打擊毒品犯罪,修改後的“禁毒法”令警方能在緊急執法情況下,強制涉嫌人驗尿,更重要是能順藤摸瓜,揪出毒品拆家。
否認吸毒警方冇符
議員黃顯輝指出警方取檢涉嫌人的尿液樣本,須經司法當局預先批示許可,但修改後的禁毒法容許刑事警察機關只要符合特定條件,便可在未經預先許可的情況下,要求涉嫌人提供尿液樣本。他關注例外情況的條件訂定,若強制所有參與毒品派對的涉嫌人驗尿,會產生人身自由受限問題。
周偉光回應指,警方行動分有卷宗立案及突擊巡查,前者可向司法當局申請預先許可取檢尿液樣本,但後者多在晚間或深夜巡查,舉例到卡拉OK場所,看見檯面上有吸毒工具,但在場人士不認吸毒,不能強制涉嫌人驗尿,令警方“冇符”,延誤收集尿液樣本,證據會逐漸消失於體內。強制驗尿不但能起到起訴吸毒者的作用,亦能還沒吸毒的人清白,更重要是可即時盤問涉嫌人,供出毒品由誰供應,打擊販毒者。
強調執法不會亂來
他指取檢尿液樣本須到醫院或衛生中心,收集兩個樣本,當測出結果對毒品呈陽性反應,涉嫌人有權提出反證,但費用由其自付。強調警方執法不會亂來,僅針對毒品周邊範圍人士才要求強制驗尿。
社工局副局長韓衛指出,不同毒品在人體內消失的速度不同,由幾十分鐘至幾小時都有,隨着毒品停留在身體的時間越長,檢測出的機率越低。提到有緩刑個案者飲用大量的水或綠茶,對身體造成傷害,亦會對檢驗效果產生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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