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提及請人 無左右檢院
陳海帆:今後更謹言慎行
【本報消息】前檢察長何超明於十二日庭審期間“爆料”,陳司曾介紹親屬入檢察院。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回應時承認,曾向前檢察長提及一名人選,但她當時任職個資辦主任,對檢察院請人一事並無決定權,亦沒有左右檢察院請人。並稱今後定會更加謹言慎行,符合公衆期望。
任個資辦無決定權
陳海帆下午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以前擔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時,有向前檢察長“提過一下”一名親屬,但她在檢察院請人方面並沒有決定權。同時,以當時個資辦主任之職,不會亦無可能向對方施壓,當中亦不涉及任何利益交換,不存在違法違紀的行為。強調現時身為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明白社會對其要求更高,今後將更謹言慎行,提高自我要求,以符合市民大衆的期望。問及該名親屬是否考入去?陳海帆表示沒有再過問,亦不太清楚檢察院招聘程序。當時未實行中央招聘制度,相信檢察院是按照自身的組織法及招聘制度聘請人員。關於前日因活動沒有回應一事,陳海帆說,很抱歉前日真有工作,並非逃避傳媒。昨日立法會完會後亦有活動,故選擇於會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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