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前副主席蘇榮涉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今日在山東濟南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審理。蘇榮被控於2002年至2014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1.1億多元(人民幣,下同),另有8,000多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蘇榮當庭表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無意見,並在最後陳述時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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